男子偶遇债主慌忙跑路,不慎摔伤,反将债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2024-04-22
欠别人8000元一直不还,偶遇债主他慌忙跑路,你追我赶中不慎摔伤,他反将债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8万余元,法院该怎么判? 案件介绍 李某与吴某本是好友,2015年因债务纠纷,李某将吴某诉至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后法院判决吴某赔偿李某8000元,昔日好友就此反目成仇,吴某更是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并开始昼伏夜出隐藏行程躲避法院执行。因吴某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案件始终未能有效执结。 201

 欠别人8000元一直不还,偶遇债主他慌忙跑路,你追我赶中不慎摔伤,他反将债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8万余元,法院该怎么判?


 案件介绍


 李某与吴某本是好友,2015年因债务纠纷,李某将吴某诉至江苏省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后法院判决吴某赔偿李某8000元,昔日好友就此反目成仇,吴某更是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并开始昼伏夜出隐藏行程躲避法院执行。因吴某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案件始终未能有效执结。


 2018年10月,李某外出路上碰巧看到了正在田地里忙碌的吴某,便立即打电话给法院执行局汇报吴某行踪,而在等待执行局人员到来的过程中,停下来休息喝水的吴某恰巧看到了李某,想到两人之间的“恩怨”,吴某丢下农具转头就跑,李某赶忙去追,在跑到一处沟渠前面时,吴某逃跑心切,忽略了沟渠两侧的距离,没能一跃而过,反而直接摔进沟渠。


 待法院执行干警赶到时,吴某正坐在沟渠边与李某理论,而当执行干警要对吴某采取强制措施时,吴某却声称自己的腿被李某打断,需要去医院就医,并拨打了110和120电话。救护车赶到后,将吴某抬走就医。后经医院诊断,吴某为左跟骨粉碎性骨折,治疗费用共计花费35700余元。出院后,吴某心中不服,于是将李某诉至法院并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用及各类损失共计82000元。


 各执一词


 法庭辩论中,就吴某受伤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李某称从发现吴某到法院执行人员到达事发地,两人并无肢体接触,吴某的受伤是逃跑时不慎跌落沟渠所致,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而吴某则称,是李某带一群人要殴打自己,追逐过程中,李某将自己拉倒在沟渠内,并对自己进行了殴打,这才造成骨折。但吴某的说法与其起诉状以及在公安机关所做笔录中的内容均有较大出入。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医院出示的诊断书,对吴某的左腿骨折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其称损害是由李某造成的说法,因吴某前后说辞矛盾且缺乏事实性证据,法院不予认可。遂判决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对每一个公民的道德要求。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不仅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更具有强制性。本案中,吴某明知有债未还已被执行,却还在遇到债主时企图继续逃跑,慌乱中摔伤导致骨折,不仅未能逃脱法律责任,反而自己受伤,得不偿失。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要及时履行,任何拒不履行义务的“小聪明”,都离不开法律的制裁。